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哪些内容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 年 7 月 5 日通过,2020 年 12 月 23 日修正)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因此,只有婚姻关系的判决内容(如婚姻关系解除)可以申请中国国内法院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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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璇律师

李佩璇 律师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家事法律业务负责人,带领团队专注跨境继承、涉外离婚、境外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跨境资产规划、公证认证等业务,服务全球海外华人。

Lawyer Li Peixuan, Partner at Tahota Law Firm (Beijing), focusing on cross-border family law ma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