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海外信托能完全规避中国的税务与债务吗?
不能绝对避税、逃债。如果委托人是中国税务居民、资产来源于中国国内,或者设立信托目的主要为逃避债务、规避中国税收,国内司法机关可穿透信托架构,认定信托无效,信托资产依然可被追索、征税。
- 海外信托不是 “资产保险箱”,以逃债、避税为唯一目的设立的信托,会被司法穿透;
- 中国税务居民的全球资产与收益,依然受中国税法管辖,CRS 信息交换也会披露信托相关金融账户;
- 合规的海外信托核心价值是资产传承、财产隔离安排,而非单纯逃避国内债务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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